开封广大人民群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为把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提升消费意愿、拓展消费供给、优化消费环境,我省将于2025年春节期间围绕零售、餐饮等重点领域发放2亿元新春消费券。为鼓励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商户参与,以消费行动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倡议:
一、全市零售、餐饮等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新春消费券”促消费活动,参与商家需在活动开始前在支付宝、云闪付等平台积极报名备案,并提前安装消费券发放平台相对应的收款机器用于核销。参与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主动与云闪付、支付宝等平台联系,按照经营类别进行明确划分,确保商家备案类别与消费券发放类别一致,商家在备案时,应将类别明确为零售、餐饮等。平台备案请咨询95516(云闪付)和95188(支付宝)。同时,参与商家需积极向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县(区)商务部门报名。
二、云闪付、支付宝平台要积极走访商家,做好政策宣传,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三、全市居民、市民要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参与,积极消费,更多地走出来逛逛街、购购物、吃吃饭,用自己的消费行为,带动身边群众恢复消费信心,点燃全市新春佳节“烟火气”。
四、参与新春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认真履行经营者主体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服务和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努力提高消费者的幸福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使用消费券,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套现行为。如果发现有人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市商务局将于活动正式启动前,在“开封发布”“开封融媒”“开封市商务局”等公众号和官方媒体,及时发布活动时间、发放使用规则等活动公告,请大家持续关注。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