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平街道广大居民朋友: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特告知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罂粟壳;严禁非法买卖、携带、运输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二、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或者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非法制品。 三、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在被公安机关或者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发现之前主动铲除的,或者主动上交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四、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者抗拒铲除的均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株也是违法行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受到打击处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371-24976127
咸平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