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崇廉尚俭社会氛围,树立文明节俭节日新风,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2.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3.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春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5.严禁借祭扫或亲属去世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6.严禁在祭扫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7.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电话不畅通和酒后上岗。
8.严禁发生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要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重申纪律要求,加强教育防范,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倡导绿色祭祀、环保祭祀、安全祭祀,严防用火不当导致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将组织力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等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不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附:“四风”问题举报方式
①“清廉示范区”微信平台:(微信关注“清廉示范区”公众号,点击界面下方“监督举报-四风举报”菜单)
②举报电话:0371-12388
中共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