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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公告

2025/4/5 11:58:09

来源: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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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杞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公告


为贯彻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勇争先,进一步优化农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坚决防范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杞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管范围
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
二、监管重点
1、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违法从事农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督促农资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制度,确保农资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2、加强对氮、磷、钾三大基础肥料和复肥(复合肥料和掺混肥料)、水溶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产品质量的抽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3、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不规范经营的农资门店,进村兜售、上门推销等无证经营的农资“忽悠团”,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农资展销会上兜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游商”,以及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经营主体等,加大整治规范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加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督促农资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切实维护农资市场价格稳定。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农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71-28985259;杞县农业农村局:0378-28991718

特此公告。

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杞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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