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开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汴人社〔2021〕10号、《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汴民文〔2024〕4号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现发布以下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数量 | 协助岗位 |
1 | 民政局 | 27 | 养老护理员 |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聘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安置对象与条件
(一)安置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安置期限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将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表现确定。
五、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7日起,招满即止。每天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
报名方式:仅限本人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371-22278802。
(二)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3.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安置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被安置资格。
六、薪酬待遇
(一)岗位补贴
标准执行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二)社会保险补贴
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按实际交纳部分给予补贴,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七、日常管理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用人单位负责工资发放、考勤、考核、业务培训及工作安排。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