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现公开征集社会救助领域问题线索,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 二、 征集范围 (一)“应保未保”问题。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救助申请、未按规定时限审核确认受理的救助申请、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退出保障范围、“单人保”代替“整户保”问题。 (二)“应退未退”问题。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但仍违规享受救助的问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死亡3个月内未退出的问题。 (三)救助金发放问题。未按规定的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金问题;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社会救助金问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村(居)干部违规代持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等问题。 (四)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规范问题。未按规定履行授权程序,违规核对家庭经济状况问题;未按规定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重新组织调查问题。 (五)工作作风问题。在申请受理、审核确认过程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 监督反映须知 1.反映人应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问题线索,需提供具体问题线索(时间、地点、人员、事项等)。倡导实名举报并留下联系方式,对实名举报人姓名、电话、地址和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依据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信息进行举报,不得煽动、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借反映之名实施诬告陷害、扰乱正常救助工作秩序等行为的,将视情节依法依规处理。 3.申请救助可直接通过“河南救助通”微信小程序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对未通过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或“河南救助通”小程序申请救助,或申请受理后日期未超过规定时限的,在乡镇(街道)未告知审核确认结果前,不纳入问题线索受理范围。对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复查复核等法定途径或已有明确结论的事项,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四、 监督反映渠道
开封市民政局 0371-25952450 kfsshjzk@163.com 兰考县民政局 0371-26992221 Lkxmzjsjg@163.com 杞 县民政局 0371-22531208 19279911479@163.com 尉氏县民政局 0371-23201871 wsjzb001@163.com 通许县民政局 0371-24991361 327665412@qq.com 祥符区民政局 0371-26680628 xfqncdb@qq.com 龙亭区民政局 0371-22530063 kfltmzj@126.com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民政局 0371-22941161 sfqmzjdbk@163.com 鼓楼区民政局 0371-27889298 kfglqmzj@163.com 顺河回族区民政局 0371-25959992 shqmzjz@126.com 禹王台区民政局 0371-23395593 ngqminzhengju@126.com 产城融合示范区 公共服务局 0371-27886266 msswfwzx@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开封市金祥路6号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邮编4750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