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火灾调查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有关专家在火灾调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拟组织开封市火灾调查专家库(组)换届,并征集火灾调查技术与办案中心专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根据火灾调查工作需要,重点征集6类行业领域专家:
(一)火灾调查:火灾勘查、火灾物证鉴定、火灾数值模拟等。
(二)刑事技术:法医、痕迹、理化检验、视频分析等。
(三)化工、材料:化学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材料与器件等。
(四)电气燃气: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机电气智能化、电缆工程、供配电、智能能源工程、燃气、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等。
(五)交通运输:公路运输、车辆维修、汽车制造、油气输运工程、新能源汽车等。
(六)建筑工程:建筑消防技术,建筑工程(含消防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维保等。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朴实。
(三)自愿加入专家库,工作认真负责,公正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开展作。
(四)熟悉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在所从事的专业中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火灾调查、刑侦、化工、建筑、交通、电力、消防等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的优先,工作业绩突出的优先。
(六)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有下列行为的,不再担任专家
(一)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借火灾调查专家名义承揽业务、谋取利益的。
(三)本人提出申请,要求不再担任专家的。
(四)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适合再担任专家的。
(五)因国家政策法律变更,对此类专家库另有要求的,此专家库自行解散。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开封市火灾调查专家库(组)成员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为:(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书复印件;(3)职称证书复印件;(4)发明、著作或学术论文资料复印件;(5)事故调查经历、工作业绩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6)其它本人认为可证明资质条件、业务专长的资料复印件。(申报表请从邮箱附件中自行下载。邮箱账号:kaifeng119119@163.com,密码:KAIfeng119)
(二)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至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科。
(三)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四)对拟入库名单的通过开封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颁发专家聘任证书,并发文予以确认。
(五)对《关于调整开封市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成员的通知》(汴消〔2020〕58号)中的专家,经研究后,通过电话征求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继续留任,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张四海,许新欣
联系电话:0371-22260044
地 址:开封市示范区五大街与宋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一楼火调技术科
2023年5月15日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