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庭角色塑造,
增强责任意识,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县妇联决定举办2023年
“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2023年6月
评选范围:全县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县直各单位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弘扬尊老爱老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和睦友爱的社会氛围,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形成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引导全县广大家庭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为融入航空港,建设新尉氏,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
好婆婆评选条件
1、崇尚科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治家有德,家庭内部和谐相处,婆媳关系融洽,爱护晚辈,教子有方。
3、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勤俭自强,温柔善良,热心老年公益事业。
4、在生活中乐于助人,亲友邻里团结互助,在所在小区或社区(村)享有良好口碑。
5、不重男轻女。
好媳妇评选条件
1、孝敬长辈,赡养老人,主动分担家务,婆媳关系融洽,生活上悉心照料,医疗上给予保障,精神上给予慰藉,让老人安享晚年。
2、勤俭持家,夫妻互敬互爱,科学教子,能够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
3、生活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和谐家庭构建。
4、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亲友和睦,邻里团结。
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单位推荐、自我推荐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2日—6月10日)。各乡镇(街道)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要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把群众的参与性调动起来,达到户户参与,人人知晓的效果。
第二阶段:推荐上报(6月11日—6月15日)。各乡镇(街道)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行政村(社区)要精心组织,开展好评选表彰活动。各乡镇(街道)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组织好推荐上报工作,做到事迹突出,杜绝弄虚作假。县妇联将对所有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宣传表彰(6月16日-6月30日)。届时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举行尉氏县2023年度“好婆婆”、“好媳妇”颁奖典礼,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事迹在县妇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对于典型人物事迹进行巡回演讲,营造人人向善、人人向上的良好氛围。
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本地积极开展评选活动;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大的优秀典型推荐上来;同时,要严格把关,保证被推荐对象事迹真实可靠。
3、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要通过多种宣传平台,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活动效果,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活动参与率,弘扬家庭美德正能量。
4、认真填写有关材料、按时上报。请各乡镇(街道)妇联、
县直各单位妇委会对照评选条件,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推荐3名“好婆婆”和3名“好媳妇”先进典型,县直各单位妇委会至少推荐1名“好婆婆”和1名“好媳妇”先进典型,并将“好婆婆”、“好媳妇”推荐表电子版及个人生活照2张发至县妇联邮箱,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送县妇联办公室。县妇联根据报送材料,从中各评选50名“好婆婆”和50名“好媳妇”,对评选出的“好婆婆”、“好媳妇”适时进行大力表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晨晖 吴梦梦
联系电话:0371-27997963
邮箱:wsfl7963@126.com
地址:尉氏县粮店街3号(老粮食局院内)南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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