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印发《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文件,开封市共有5650人获得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310人、金奖843人、银奖1317人、铜奖3174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6人。
终身荣誉奖领取时间:
6月15日至6月30日

金奖领取时间:
7月1日至7月15日

银奖领取时间:
7月16日至7月31日

铜奖领取时间:
8月1日至8月31日

志愿服务奖领取时间:
6月15日至8月31日

领取地点:
开封市中心血站献血者之家
周一至周五(8:30至18:00)
请以上获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荣誉证书
咨询电话:
0371-22280808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
(2022年修订)
根据要求,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中包括:
金奖:无偿献血40次及以上。
银奖:无偿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
铜奖:无偿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
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及以上者;符合第三次金奖申报条件者,同时授予终身荣誉奖和金奖。
无偿献血次数计算方法:
1、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2010年之前,捐献1个治疗量按4次计算,2010年之后,捐献1个治疗量按1次计算)。
2、献血次数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3、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此前的银奖或铜奖获得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由于终身荣誉奖为最高奖项且仅表彰一次,因此获评终身荣誉奖后,将不再评比其他奖项。(本表彰年度前已获3次金奖的献血者,将只评选终身荣誉奖;本表彰年度前已获2次金奖,本表彰年度又满足金奖评选条件的,将同时评选金奖和终身荣誉奖。)
